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新闻资讯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组织制修订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共计71项

2020-04-10 2096人阅读 来源:

5e9020e42dea2.png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行业(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部署,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对拟申报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确保按经费预算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并提交研究结果。对于近年来承担项目较多但未按期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的单位将实行黑名单制度。 


  二、各申报单位要围绕本通知提供的立项理由和主要技术要点(见附件1)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请务必于2020年4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我办,以便组织集中审查、上报,过时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洁 

  电话:010-62103930 

  邮箱:syclyny@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 


  附件:

1.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任务 

2.2020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任务申报书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任务



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任务包括:制定《蛋鸡产蛋期禁止使用药物最大残留限量》;制定《动物性食品中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和洛美沙星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新建类的动物性食品中禁用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验证》等共计71项。

附件下载:

2020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任务.doc

2020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任务申报书.doc